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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银行业危机「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

2022-12-13 14:57:40 来源:金融界

天风银行廖志明团队

摘要

20世纪上半叶两次重大经济危机使银行监管不断趋紧

美联储在1907年危机后成立。1907年金融泡沫破灭进而形成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挤兑,J.P.摩根等银行家联合救市,事后当局认识到“最后贷款人”对稳定金融市场的重要性,1913年出台《联邦储备法案》,美联储宣告成立。

30年代大萧条催生《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大萧条后美国于1933年推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银行业正式进入分业经营时代,一同问世的还有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及限制存款利率上限的Q条例。

20世纪80年代美国银行业监管逐步放松,回归混业经营

利率市场化改革期间储贷协会危机爆发,银行业亦迎倒闭潮,《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善法》出炉。80年代存款利率上限放开提高储蓄机构吸纳存款成本,储贷协会在政策倾斜之下参与到高风险投资贷款业务当中,叠加当期部分行业遇冷,银行也遇危机;1991年美国出台《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善法》强化监管并完善存款保险公司营运,但整体银行业限制放开趋势并未受阻。

《里格尔-尼尔州际银行业务和设立分支效率法案》、《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消除银行经营地域、业务边界。1994年起美国银行跨州经营获正是许可,1999年美国银行业维持66年的分业经营正式废除。

新世纪监管一张一弛,银行业监管周期性仍在继续

次贷危机后《多德-弗兰克法案》问世。2004年后市场高利率及房地产降温之下,结构化金融产品内含风险爆发引发次贷危机,随后监管巨制《多德-弗兰克法案》出台,加强对银行监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

解放金融市场竞争力呼声再起,特朗普修订《多德-弗兰克法案》。美国总统特朗普提出让金融机构自担风险、减少合规监管成本、释放银行活力,并于2018年5月签署改革《多德-弗兰克法案》,放松监管为银行业再度注入活力。

投资建议:混业经营大势所趋,继续旗帜鲜明看多银行股

混业经营乃大趋势。纵观美国银行业百年风云,经济危机往往催生银行业监管收紧,之后又逐步放松,循环往复。进入21世纪以来,混业经营成为趋势,也是各国金融业提升竞争实力的必经之路。

银行板块低估值且滞涨明显,下行空间较小;经济企稳甚至复苏以及混业经营之大趋势打开估值上行之空间,继续旗帜鲜明看银行股跑赢大盘。19Q1经济好于预期,货币政策微调,流动性边际收紧,基本面更利好大行,性价比在提升。个股方面,继续主推零售银行龙头-平安招行以及拐点标的-兴业南京等,并大力提示工行、光大、江苏等之机会。

风险提示:贷款利率超预期下行;经济超预期下行导致资产质量大幅恶化等。

正文

古人有云:“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如“我国古代夏一统,商周继之,春秋战国乱之;秦一统,两汉继之,三国魏晋南北朝乱之;隋一统,大唐继之,五代十国宋辽金乱之;元一统,明清继之,民国乱之。”在《逃不开的经济周期》一书中说,“萧条的唯一原因就是繁荣。”世间万物有其自然演化的周期规律,经济也有逃不开的周期,分分合合在历史上可谓是再正常不过。

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发表;五年后的1781年,美国第一家商业银行——北美银行成立,此后的两百多年中,与国家几乎同龄的商业银行在美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纵观美国银行业两百多年的历史,伴随监管体制的诞生、成熟以及收紧与放松之循环往复,其间亦历经兴衰起落。

1. 自由主义引领下的美国银行业初期发展

联邦代言人——美国第一银行的成立与衰落。北美银行在1781年成立后不久便取得了不俗的收益,这让诸多企业家眼红,于是各州开始筹建自己的银行。1784年到1800年间,各州共设立了28家银行,其中包括如今纽约银行梅隆公司的前身、成立于1784年的纽约银行。

在州银行兴起之时,联邦领袖们意识到,各州自治程度比较高,各州的银行之间基本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那么,谁来服务联邦政府并将联邦政府的服务传递给民众呢?

于是,1791年,美国第一银行应运而生,主要职责为提供信贷、储存公众与财政资金、管理公共债务与负责各州之间的资金流动。美国第一银行是类似央行的银行,兼有公私性质,不能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因此,1811年展期经营投票失败后,美国第一银行就此关门大吉了。

美国第二银行兴衰与自由银行法案下雄起的州银行。1812年美英战争爆发,美国经济受到很大影响,大量资本外逃。为稳定国内经济并偿还战争引致的债务,1817年美国第二银行应运而生。但是由于1829年就任的杰克逊总统对其的批判与贬损,第二银行于1836年停业,但也算是完成了其阶段性使命。其后,在自由银行法案的作用下,美国银行业进入自由生长的阶段,银行的设立门槛很低,各州立银行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迅猛,这也导致银行品质的参差不齐,诈骗、违规等事件频发,银行存活期大幅缩短。

自由主义蒙阴云——南北战争催生《国民银行法案》。1837年美国经历了经济恐慌,众多银行受到冲击,各州自营管理不善的弊端显露无疑,银行业集权管理的呼声渐起。终于,在美国南北战争资金吃紧的背景下,1864年《国民银行法案》出台,这是美国银行史上第一个关于统一管理银行业的联邦法案。《国民银行法案》针对国民银行体系设立了中心储备城市银行、储备城市银行、乡村银行三个级别,提出最低资本额限制,并要求股东在银行破产时承担双倍于持股票面价值的义务。

信托业务从国民银行中独立出来。国民银行受到一些规则限制,包括最低注册资本限制、贷款不超过银行资本总额10%、破产时承担两倍于所持股份票面价值的义务,以及不能经营信托业务(后经1913年《联邦储备法案》重获批准)。这成就了此后美国信托机构的繁荣,这些信托机构隶属州政府管辖,州政府为了地区经济发展往往对其施加较少监管,导致信托机构不够规范、存在诸多隐患,给在1907年发生的经济危机埋下伏笔。

国民银行取代州银行未获成功。联邦政府最初希望用国民银行体系取代州银行,并采取国民银行发行银行券以政府债券为抵押、州银行发行银行券征税10%的举措,但是收效甚微。随着后续进一步征税,银行券逐步退出市场,但是州银行以其灵活的业态,发展仍然很好。自此,美国银行业呈现国民银行、州银行并存之局面,这一体系在之后的近四十年内经受住了大大小小不少考验。

2. 大危机揭开分业经营之世纪帷幕

2.1 1907年金融危机与美联储的诞生

20世纪经济繁荣引发金融泡沫。进入20世纪后,美国经济一度呈现繁荣景象,汽车产量、铁轨长度、蒸汽机车数量都数倍地增加。在此背景之下,美国大量企业和个人都想拿到更多的钱来扩大生产,通过过度举债以成为在景气经济中发家致富的一份子。这种环境促使大量信托投资公司的产生,它的作用很简单,就是吸收大量的社会资金,投入到预期收益很高但风险很大的项目中,金融泡沫在逐渐变大,似乎没有人预料到未来它终将有破灭的一天。

1907年美国爆发经济危机,J.P.摩根为首的银行家团体联合救市。1907年10月,做空联合铜业公司计划失败的消息终成本次危机的导火索,多家银行及信托公司参与本次行动并利益受损的消息传到民众的耳中,大家坐不住了,纷纷跑去存款机构取钱。纽约尼克伯克信托公司首当其冲惨遭挤兑,以倒闭收场。随着恐慌情绪的蔓延,挤兑情况愈加恶化,已严重危及金融市场正常运行。后来以J.P.摩根为首的银行家们向市场注入大量资金,收购它们拥有的股票,才挽救这些金融机构于水火之中。

国民银行体系的缺陷在危机中显露无疑。第一,在曾经《国民银行法案》的中心储备城市银行、储备城市银行、乡村银行三级体系中,第三级银行准备金部分流入第一、第二级,第二级银行准备金部分流入第一级。巨额准备金集中于中心储备城市银行,中心储备银行还会贷款给股票经纪人以盈利,股票经纪人以手中证券资产作为抵押,所以一旦下级银行有大量资金需求时,中心储备城市银行就要面临资金压力,必要时不得不回收贷款或抛售证券,这样一来就容易引起证券市场波动与恐慌;第二,为控制银行发钞总量,原法案规定国民银行发钞必须以联邦债券为基础,这就导致在危机到来时,发钞自由度严重受限,无法应对人们的恐慌。

清算所组织曾为成员银行提供危机援助。实际上在美联储出现之前,民间存在由银行共同结成的自治组织清算所,在19世纪后期有权调配所有成员的准备金,为受困成员银行提供援助。众人拾柴火焰高,这种组织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风险来临时各家银行准备金储备不够的困境。如果清算所准备金不够用,就发放清算所贷款凭证,作为临时性货币在会员银行间流通,以清算所的资产作担保完成借款。但是,在1907年的危机当中并未挽救独立于清算体系之外如尼克伯克等信托公司,导致危机未在第一时间得到控制,而后依仗J.P摩根及银行家们才挽救形势。

1913年《联邦储备法案》问世,美联储登上历史舞台。最终这次危机使美国民众们放下此前反对银行权力集中的传统观念、也放下对州利益与联邦利益的权衡,真正思考类中央银行设置的重要意义。毕竟每次危机都期待有这样一个救世主身份的人拯救金融市场是很不靠谱的事情,并且这种骇人的金融权力更应当集中在一个超越利益格局的机构手中,而非某集团或个人。美国国会旋即成立国家货币委员会,并于1908年开始国家银行新体制的研究,首先在1911年推出《奥尔德里奇计划》。不过,由于其过于照顾银行家们的利益而夭折。几番周折之后,《联邦储备法案》于1913年诞生,并获时任总统威尔逊签署通过,根据这一法案,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即美联储)于1913年12月23日正式成立。

美联储成美国金融市场的“最后贷款人”。美联储体系由联邦储备委员会、各地区共计12个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联邦咨询委员会等机构构成,并由成员银行共同拥有,不受政府的直接管辖,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拥有很强的独立性。当美国金融市场出现崩溃、金融机构无可用资金时,美联储即可作为“最后贷款人”向体系注资提供流动性,起到维稳作用。

2.2. 经济大萧条与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问世

20世纪30年代美国较低的利率水平导致泡沫产生。20世纪20年代,美国经济迎来了一战后新一轮繁荣发展。经济体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整体通胀率并不高,企业和个人的财富都在增加。由于对美国未来发展的普遍看好,大量投资者将目光集中到美国资产,各国由于担心资金大量外流,要求美国降低利率水平,致使美国信贷规模不断膨胀,出现过度投资。节节攀升的股市也让人们坚信负债投资一定能得到高收益回报,完全超越实体经济所能支撑的程度,形成大量泡沫。在大萧条前夕的1928年,美联储为控制信贷规模收紧货币政策,不断加息,从1.5%的低点升至1929年8月6%的水平,资金价格大幅上升,贷款方提前收回贷款等行为使资产中的大量资金流出,股市开始暴跌。随着暴跌的持续,没有人再愿意买入股票,流动性危机开始。

美联储未能扮演救世主角色,萧条中大量银行倒闭。像此前的危机一样,银行开始出现挤兑危机。而当时的美联储并没有出手相救,也是出于几方面的考虑。一是监管认为面对大量的金融泡沫,大萧条对于过度发展的清理是必要的,有助于经济重回健康发展轨道;二是前中期倒闭的银行多为非会员银行,并未引起足够重视,而即便此后美国银行等大行倒闭,美联储也更多将其归因为银行自身管理不善;三是当时美国仍然采用金本位制,在此前美国经济增长期,美联储已经发行了大量的货币,达到了发行货币必须有40%黄金储备支撑的临界点,再加上随后的危机中人们纷纷把纸币换成黄金,美联储反倒需要考虑控制市场上的货币供应量。在当时美国最大的银行美国银行倒闭后,人们对于银行的信心大幅下降,银行面临大范围的挤兑。据《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启示》(唐圣玉,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30-1933年期间,每年美国境内银行倒闭数量为1350、2293、1453、4000家。曾几何时风光无两的银行业,在大萧条期间受到了严重的冲击。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问世,美国银行业进入分业经营时代。1933年,罗斯福宣誓就任总统,宣布废除金本位制,美联储得以自由发钞为市场注入流动性。随后,美国出台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也称1933年银行法)这一被誉为美国划时代的银行业法案,法案对银行经营范围进行限制。在大萧条之前银行是混业经营模式,银行除传统的存款贷款业务外还可以经营股票、债券、信托等业务,将大量资金投入投资活动中追逐利益。当危机来临时,银行会因在大量高风险行为中蒙受损失而丧失对储户存款的保障能力。1930年美国议会成立银行调查委员会,在调查后认定混业经营的商业银行在证券市场上的投机行为影响了金融市场稳定性。因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自此将商行与投行的业务分割开来,限制银行参与股票交易和证券业务并禁止设立从事证券投资的子公司。后来在1956年出台的《银行控股公司法》在原基础上更有所发展,一是银行控股公司的设立必须要有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批准,二是禁止银行控股公司跨州并购银行,三是要求对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实行分业经营。

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前美国就已经探索过地区性的存款保险机制,比如在1908年至1917年间美国有八个州都建立了存款保险体系。本次法案正式创建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临时性存款保险基金、永久性存款保险计划,其要求国民银行必须加入,FDIC有很大的资格审查权力,包括银行的历史纪录、资本充足率、收益前景、管理体制等。其工作模式大致为,当一家银行破产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会将其接手,转售后的收入往往能补偿担保的存款额度。如果破产银行数量很多(比如在金融危机期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可以向政府借钱。制度一出,投资者信心明显修复,美国的银行破产数量大幅下降,后来在1950、1991、2002、2005年美国又陆续颁布过新的存款保险制度法案,存款保险的额度也不断上升,主要参照通胀情况以及金融风险因素进行调整。

限制银行存款利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还对银行的各项存款利率设立最高限制(最初活期利率甚至规定为0),该法案俗称“Q条例”。1966年将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存款机构的储蓄存款。这一条款最初目的在于降低同业竞争从而控制银行的行为风险。但这一因素的弊端在战后60年代美国通胀率提升的背景下体现,根据费雪定理,名义利率=通胀率 真实利率,当时利率管制就使银行存款真实利率水平很低,降低了银行吸纳存款的能力,因此1980年政府从《存款机构放松管制的货币控制法》便开始着手废除Q条例。

3. 利率市场化改革下的美国银行业危机

3.1 大萧条过后,美国银行业整体发展稳定

二战期间美国经济保持升势,战后银行业发展良好。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饱受战火摧残的亚欧各国都逐步进入到社会秩序及经济发展的恢复当中。美国二战期间本土并未受到巨大的冲击,其1939-1945年期间的年均复合GDP(不变价)增长率高达14.7%,伴随着海外市场需求的增长以及国内分业经营的限制,美国银行纷纷开始开设海外分支机构、投身海外业务拓展。从1945年到1974年这三十年间内,美国每年倒闭的银行数量均不到10家,实际上在大萧条结束以后直到20世纪80年代,美国商业银行的数量也基本稳定在13000-15000家之间。

3.2 利率市场化改革,储贷协会危机及银行业经营困境出现

受困于Q条例,监管部门逐步放松储蓄机构利率管制。20世纪60年代,美国通胀率显著上升,而由于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中Q条例对银行等储蓄机构有存款利率的诸多限制,导致其对于储户的吸引力大幅下降,存款市场份额大幅流失至货币市场共同基金,“金融脱媒”现象出现。此时为维持金融市场正常发展,美国开始进行以放松一系列利率管制为主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以释放银行等储蓄机构的活力。

为缓解利率放开后的倒挂困境,监管力度大幅放松,储贷协会食激进苦果。美国储贷协会等以提供长期贷款为主的金融机构在利率市场化中陷入困境,它们发放长期固定利率抵押贷款。在利率放开后,同业竞争之下储贷协会不得不提高存款利率以吸引足够多的储户,短期资金成本上升,资产负债利率不匹配的问题凸显,亏损在所难免。监管当局为了帮其度过经营难关,放松对其经营范围的限制。1980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案》出台,1982年《加恩-圣杰曼法案》落地,允许储贷协会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业务服务。储贷协会抓住机会,纷纷参与到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当中,但其本身由于原业务结构单一,并不具备这些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经验,加之1979-1986年间对所有商业银行和储蓄银行检查的平均间隔由最初的379天上升至609天,风险在暗处不断积聚至爆发。同期房地产市场也出现大幅回落,这更是让以住房抵押贷款为主营业务的储贷协会雪上加霜。最终,大量的储贷协会为其糟糕的风险管理及投资赔的血本无归,连苦苦支持着储贷协会的联邦储蓄信贷保险公司也宣布破产。

利率市场化后期银行业净息差稳中有升。从一般认知出发,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将使存贷利差缩小,进而使得净息差收窄。但是,美国利率市场化后期银行净息差小幅上升,论其原因,主要为存贷结构良性调整,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如美国银行业贷存比从1973年0.92上升至1993年1.15,信贷结构中个贷占比高也使得其贷款利率受影响小。

银行业投资转向不动产,但面临地区及行业经济衰退。在利率市场化的环境下,银行业面临的竞争压力加剧,这迫使他们将贷款投向包括房地产在内的风险行业以及一些欠发达国家和地区。但是由于风险管控措施并未及时跟上,为此蒙受亏损。当时美国部分地区及行业经济形势在走下坡路,不良贷款增加,破产情况频发,例如石油危机以及房地产市场崩溃导致美国西南部、东北部的银行遭遇危机,银行业也陷入低迷,倒闭数量剧增,1989年达到峰值531家。

单一业务架构为伊利诺斯银行引致风险及亏损,流言蜚语成最后一根稻草。伊利诺斯银行要数在这次风波中阵亡的一员大将了,其贷款对象以工商企业为主。在1976年至1981年仅仅五年的时间内,伊利诺斯银行的工商贷款从50亿美元猛增至140亿美元,面临着经济下行所衍生的巨大违约风险。伊利诺斯银行由于信贷审批过于宽松,贷款组合不断恶化,外界关于伊利诺斯银行好景不长的流言蜚语愈演愈烈,储户恐慌显现,存款开始大量流失,同业银行也拒绝提供拆借。尽管关键时刻美国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和美联储出手相救,可存款仍在继续流失,最终伊利诺斯银行不得不走上重组的道路。

80年代银行业破产潮不应简单归因于利率市场化。尽管利率市场化引致了后续连锁反应的发生,但不应盲目将银行业和储贷协会的萧条归咎于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的初始目的是缓解银行及储贷协会吸纳存款的压力,问题更多出在这些金融机构应对宏观形势变化不力及风险管控手段不足等。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善法》问世,商业银行监管及联邦存款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80年代,银行在与保险公司以及其他储蓄机构的竞争中,不得已背负高风险追求不靠谱的高收益,银行破产数量激增。银行及其他储蓄机构的大量破产给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赔偿压力,为了防止构筑民众金融信心重要支撑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倒闭,不得不改革存款保险制度。令人欣喜的是,1991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善法》一经推出即取得很好的成效,美国银行的风险管理趋于审慎。自1995年起,美国银行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启用了打分制的评定办法,迈入了良性发展的阶段,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也不用再为银行破产潮头疼,开始扭亏为盈。

4. 千禧盛宴-去监管时代美国银行业蓬勃发展

4.1 银行经营地域限制逐步放松,并购浪潮渐起

1980-2003年美国银行业产生逾9000宗并购案。从1864年《国民银行法案》限制国民银行开设分支机构,到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限制所有银行在其他州设立分行,再到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法》禁止收购其他州银行,长期以来美国对银行跨地区经营做出诸多限制。但80年代后,这一形势发生变化,各州在各自立法中开始允许其他州银行进入本地开展经营活动,1985年美国最高法院做出赞同地区性法律的裁决,监管逐步放松。1994年出台的《里格尔-尼尔州际银行业务和设立分支效率法案》则最终打破银行业经营的地域限制,1980-2003年间共计产生超过9000宗银行并购案,银行数量在进入80年代后急速下降。

4.2 监管放松持续已久,99年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

始于1933年的分业经营管制逐步放松。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整体金融业发展加快,欧洲各经济强国及日本的金融混业格局稳定,良好势头令美国金融业人士艳羡不已,恢复混业经营的言论一度甚嚣尘上。加之后期对于30年代大萧条归因于货币供给减少、单元制银行资本充足率过低的重新审视,美国人日渐认识到取消过分管制的必要性。期间进行了不少松动,为美国银行业发展不断注入活力。例如1977年允许商业银行或控股公司从事证券买卖业务,1978年放宽商业银行承销管制,1987年允许银行控股公司通过附属机构在部分债券方面进行包销及交易,1994年不再限制商业银行的跨州经营,社会普遍预期金融监管放松将带来进一步的金融自由增长。1998年,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这一银行与非银行的实际合并已经意味着旧有限制的逐步解除。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获通过,美国于1999年正式结束长达66年的分业经营模式。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获通过,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有关条款,从法律上消除了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在业务上的边界,允许银行以及银行控股公司提供相关产品与服务,结束了美国超过半个世纪的金融分业经营模式。商业银行快步迈入投资银行等业务领域,掀起了一阵兼并浪潮,金融领域集中度逐渐提升,极大增强了美国金融业国际竞争实力。

4.3 美国四大银行兼并收购“发家史”

目前并称美国四大银行的摩根大通、美国银行、花旗银行和富国银行,都曾在分业改混业的过程中大行兼并收购之举。这些金融巨头能够达到今天的规模、拥有如此多元化的业务,与这些并购密不可分。

摩根大通的来历稍显复杂。1955年曼哈顿银行与大通国民银行合并成为大通曼哈顿银行,之后1991年化学银行与汉华实业银行合并成为新的化学银行,紧接着在1996年,化学银行收购了大通曼哈顿银行,并出于知名度考虑保留了后者的名字,这成为当时美国最大的银行控股公司。2000年的12月,JP摩根集团与大通曼哈顿银行正式合并,便有了今日的摩根大通银行,此后的2004年摩根大通又收购了芝加哥第一银行。经过了多家银行的多次合并后,摩根大通银行俨然成为一艘金融航母,在2004年合并生效后,其总资产规模达1.12万亿美元,仅次于花旗银行的1.19万亿美元。截至2018年底,其总资产规模已增至2.62万亿美元,商行部分资产规模达2.22万亿美元。

美国银行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至1784年的马萨诸塞州银行,其在2008年次贷危机期间以440亿美元收购美林公司,后者为当时在全美排名第三的投资银行,合并后美国银行业务范围覆盖了金融领域多数方向。目前美国银行总资产达2.35万亿美元,商行部分总资产规模达1.78万亿美元。

花旗银行的前身是成立于1812年的纽约城市银行,其在1992年即为美国最大的银行,1998年与旅行者集团合并成为花旗集团,此后又陆续收购墨西哥国民银行(墨西哥第二大金融机构)、中美洲最大信用卡发行机构Banco Uno第一金融集团、日本第三大证券公司日兴柯迪证券公司。目前其总资产已达1.92万亿美元,商行部分总资产规模达1.41万亿美元。

富国银行于1852年创立,在其经营生命的前一个多世纪中,一直是一家不温不火的银行,其迈向全美的扩张战略从1960年起正式拉开序幕,除去其自身良好的公司经营以及超高的营业水平外,最大利器便是其先后收购或兼并克罗尔银行(1986年)、第一洲际银行(1996年)、西北银行(1998年)、美联银行(2008年)。其总资产由1997年的885亿美元暴增至2018年末的1.9万亿美元,商业银行部分总资产规模达1.69万亿美元。

根据美联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统计结果,全美合并资产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商业银行共有1808家,总计拥有16.14万亿美元的合并资产,其中前四大商业银行总计占有约7.1万亿美元,占比达44%,可见银行巨头的雄厚实力。

5. 08年金融危机后,监管由收紧又走向放松

5.1 次贷危机后监管巨制《多德-弗兰克法案》问世

为促经济增长,美国21世纪初大幅降低利率,房贷市场蓬勃发展。互联网泡沫破灭后,美国通过大幅降低利率来刺激经济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金融杠杆交易的产生。投资者们以低利率从银行借款,之后购买了大量的房贷来期望获得稳定现金流,这个想法是基于房价会一直上涨的预期。将这些房贷根据贷款者的不同类别分为优级和次级,为优级债权购买保险转手卖给风险偏好低的,次级债权则转卖给风险偏好高的,这些机构购买得到债权之后再度包装转手,风险被不断放大,牵扯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进入新世纪后直到2006年之前,美国的房地产市场确实一直在繁荣发展,上述房贷交易市场规模逐渐变大。

房地产市场降温叠加利率提升,引爆次贷危机。随着此后市场降温及利率升高,由于美国次级贷款通常采用前几年固定利率还款、往后浮动利率还款的方式,贷款人实际需要偿还的贷款价值相对于房子价值逐渐升高,违约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不断增多。银行这样的借款方只好将房子放到市场上去卖,导致房地产市场上供远远大于求,房价持续下降甚至暴跌,到最后即使是一些优质贷款者因为房子现价低于将来需要还的贷款价值而选择违约把房子留给银行,违约率再度大幅提升。于是整条资金链便从源头处开始出现问题,危机便从这里出现并逐步蔓延开,在此期间美国政府开展了多轮救助行动,所涉资金达万亿量级。

危机后一记监管重拳——痛定思痛的《多德-弗兰克法案》。08年次贷危机的爆发使得美国政府再度审视金融机构的运作规则以及金融监管应当在市场中扮演的角色,结构性金融产品的创新看似转移了单个金融机构风险、创造了更多赚钱机会,但利益链条同时也累积了其他风险。几番周折后,2010年7月,《多德-弗兰克法案》这部被称为美国自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全面的金融监管改革案正式问世,主要内容围绕防范系统性风险、弥补监管漏洞、强化对投资者及消费者保护。

法案推行颇具成效,中小银行不堪合规重负,收购活动再度活跃。法案出台后,资本市场走势良好,如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较次贷危机结束时发生大幅上涨,银行业整体运营十分稳健,破产机构数量稳步下降,旧有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而另一方面,法案对银行的种种要求提升了包含合规、信息记录等多种固定成本,增加了银行的营运开支,因此为了追求规模效应降低成本获取正常的利润,法案实施后美国中小银行并购增加。据美国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统计,规模在100亿美元以下银行的并购案由2009年的55起迅速增长到2015年的233起,美国银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5.2 华尔街再迎春天?特朗普修订《多德-弗兰克法案》

监管过严,业界不堪其扰,改革呼声持续高涨。总而观之,《多德-弗兰克法案》的出台大大提高了美国金融监管力度,维护了金融消费者自身权益。但也正因为如此,很多金融界人士因该法案对金融机构发展的限制诟病不已,认为其削弱了美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实力。法案出台后,对其再度进行改革的声音不绝于耳。美国第45任总统特朗普在2017年表示计划修订这一法案,缩小其适用范围,理由便是释放中小银行活力并降低对大银行的过度监管,让金融机构自担风险、减少在合规与监管方面的成本,其直接影响便是银行的众多原有业务将得以回归,银行业的盈利水平也将因资本金要求下降而上升。

新改革出炉,周期更迭再次上演。2018年5月,特朗普正式签署改革《多德-弗兰克法案》,针对监管认定、风控建设多个方面做出多项规定放松。

金融再度趋于自由化,银行业周期变换仍在上演。特朗普签署修订法案后表示这对美国来说“真是美好的一天”,具体后效如何,还需继续观察。银行经营管控的缩减将为其业务发展提供更多可能性,但倘若再度由于放松引致危机,那么纳税人仍将承担很大的负担。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与周期性,或许能够预见,在不久的未来监管将在某种因素作用下再度缩紧,继续重复过去百余年的历史演变。

6. 投资建议:混业经营大势所趋,旗帜鲜明看多银行股

混业经营乃大趋势。纵观美国银行业百年风云,经济危机往往催生银行业监管收紧,之后又逐步放松,循环往复。进入21世纪以来,混业经营成为趋势,也是各国提升金融业实力的必经之路。

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催生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亦称1933年银行法案),宣告美国银行业正式由此前的混业经营进入分业经营时代,一同问世的还有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及限制存款利率上限的Q条例。而上世纪80年代又开始逐步放松,1999年落地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有关条款,从法律上消除了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在业务上的边界,允许银行以及银行控股公司提供相关产品与服务,结束了美国超过半个世纪的金融分业经营模式。

而08年次贷危机催生了《多德-弗兰克法案》。2010年7月,《多德-弗兰克法案》这部被称为美国自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全面的金融监管改革案正式问世,主要内容围绕防范系统性风险、弥补监管漏洞、强化对投资者及消费者保护。之后,新任总统特朗普又寻求放松对银行业的监管。2018年5月,特朗普正式签署了改革《多德-弗兰克法案》,针对监管认定、风控建设多个方面做出多项规定放松,旨在减轻中小型银行监管压力。

展望我国未来5-10年,降杠杆依然是主线,而改变社会融资结构很关键,提升直接融资占比。我们认为,金融供给侧改革与周期行业改革侧改革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重心在调结构,后者在于去产能。调结构的关键在于做大直接融资,我们认为,混业经营是一举两得之举措。一方面,混业经营可以提升银行盈利能力,缓解利率市场化以及直接融资扩大对银行业之影响;另外一方面,银行业拥有较强的资本实力以及丰富的个人及企业客户基础,资源禀赋较好,对于做大直接融资帮助甚大。

19Q1经济好于预期,开局良好,货币政策微调,流动性边际收紧,基本面更利好大行。大行年初至今基本没涨,有补涨需求,流动性收紧之下,性价比在提升。银行板块低估值且滞涨明显,下行空间较小;经济企稳甚至复苏以及混业经营之大趋势打开估值大幅上行之空间,继续旗帜鲜明看银行股跑赢大盘。个股方面,继续主推零售银行龙头-平安招行以及拐点标的-兴业南京贵阳等,并大力提示工行、光大、江苏等之机会。

7. 风险提示

贷款利率超预期下行;经济超预期下行导致资产质量大幅恶化等。

重要声明

注:文中报告节选自天风证券研究所已公开发布研究报告,具体报告内容及相关风险提示等详见完整版报告。

证券研究报告 《监管变革下的美国银行业百年风云》

报告发布机构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分析师 廖志明SAC执业证书编号:S1110517070001

本文源自天风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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